上海证券来往所收费一览外上市(挂牌)总额的0.01%,最低收取5000元,最高不超出2万元,发行人已有股票或债券正在本所上市的免收
上市总额的0.0005%,最低收取1000元,单个发行人不超出1万元,发行人工本所上市公司的免收
债券现券囊括邦债、地方政府债、战略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交流债及其他债券
1、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
2、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来往经手费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
按成交外面本金金额的0.00015%收取(双向),单笔最高不超出200元
按让与金额的0.00009%向让与两边收取让与经手费,单笔最高不超出100元
一天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05%收取(双向),其他刻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15%收取(双向),单笔最高不超出200元
一天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05%收取(双向),其他刻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15%收取(双向),单笔最高不超出100元
一天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05%收取(双向),其他刻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15%收取(双向),单笔最高不超出200元
一天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05%向证券公司单向收取,其他刻期按成交金额的0.00015%向证券公司单向收取,单笔单向最高不超出200元
按每笔初始来往金额的0.001%向融入方单向收取,起始5元黎民币,最高不超出100元黎民币
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商定购回式以外的债券商定购回式来往经手费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
会员等机构具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来往单位的应用费;对逾越其席位数目的片面,本所收取每个来往单位每年4.5万元的来往单位应用费
*1.本外依据《上海证券来往所收费治理法例实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尺度》编制。